我想和房东沟通,不行就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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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本市职工,租住南开区一50平出租屋,房价1700.今年8月暴雨的时候断电了,我让电力局来修,那个电力局的修理工二话不说就把电表换了,让我去电力局换电卡,一查底,才知道我租房前就欠费7千。我问他们既然欠费为嘛我每次缴费都没问题交多少消费多少。他们低声给我透露这是天津市著名的遗留问题,大家可以坐下来商量,当年天津一副市长专门解决这个问题未果。估计是老电表走字慢新表快,但是都是电力局换的,用户没有问题,所以让用户掏钱人家不干。
此时我的房东不接电话,无法联系上他。我现在没电卡不敢用电,不知道这个事情如何处理。请您帮助。
留言时间: 2016/9/1 19:59:26
回复内容 房东有义务解决电表用电问题,否则还可以解除合同,退还剩余租金。
回复: 王律师 回复时间: 2016/9/14 1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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