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烫伤后赔偿及留疤负责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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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孩子就读于一所私人私立幼儿园,于2015.4.30下午4点在幼儿园上学期间被老师用刚出锅的菜烫伤左臂及头部,头部不严重,目前已经恢复,但是左臂诊断为3%二度烫伤,截止目前治疗费及交通费都是由幼儿园承担的,目前医院通知不用去换药,在家休养恢复,现在我作为家长想和园方谈关于大人的误工费和孩子的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问题和患处日后如做疤痕的后续治疗问题,对这些尤其是怕留疤日后治疗或赔偿的问题想和园方签一个负责的协议,可否?具体应该如何写?关于误工费应该以什么标准计算?
留言时间: 2015/5/21 14:49:27
回复内容 误工费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回复: 王律师 回复时间: 2015/5/22 22: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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