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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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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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0/1/13 15:39:11
回复内容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回复: 王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14 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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